张同之墓为江苏省不可移动文物,系南宋时期墓葬,位于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白马社区吴村组。1971年由南京市博物馆文博组清理发掘,墓葬为竖穴砖石结构,平面呈近似方形,墓向70度,南北长3.7米,东西宽4.18米,以条石封顶。墓室以厚0.67米砖墙分隔为两棺室,采用宋代常见的“同坟异葬”形制,即夫妇同葬双室墓但以隔墙分隔。墓主张同之(1146—1195),字野夫,安徽和州乌江人,唐代诗人张籍后裔、南宋词人张孝祥之子,曾任江南西路转运判官、怀西提举等职,卒后葬于黄悦岭之阳;其妻章氏于庆元五年(1199年)附葬墓右。出土文物包括石砚、银瓶、定窑白瓷印花碗、天目碗及墓志两方等。因保护措施缺失,原址已无存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