刘氏墓

· 年代:明 · 级别:国家级
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七星区朝阳乡

简介

刘氏,南宋抗金名将岳飞前妻,汉族。绍兴八年(1138年),据《建炎以来系年要录》记载,刘氏原与岳飞之母居相州,后随岳母渡河期间改嫁至韩世忠军中。韩世忠曾两次告知岳飞刘氏下落,一次劝其复娶未果,岳飞仅遣人赠钱三百千,并上奏称“恐有弃妻之谤”;另一次告知刘氏已嫁韩军押队,岳飞未予回应,后向朝廷申明“妻两经更嫁,臣切骨恨之”,再赠五百贯资助其生活。岳飞早年从军时将刘氏留于汤阴侍母,后因金兵南下导致刘氏与岳母失散。岳飞曾18次派人寻找家人,最终于韩世忠军中得知刘氏下落。两人婚姻存续八年,育有岳云、岳雷二子和女儿岳安娘。杭州岳王庙壁画《岳母刺字》中存有刘氏形象。

资料来源:百度百科 · 刘氏

文保信息

  • 级别:国家级
  • 类别:古墓葬
  • 年代:
  • 省份:广西壮族自治区
  • 城市:桂林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