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礼(1361年4月30日—1424年8月5日),字大本,河南河南府永宁县(今河南省洛阳市洛宁县)人,明朝初年大臣。洪武年间,宋礼以国子监生被提升为山西按察司佥事,后降为户部主事。建文初年,受推荐授予陕西按察佥事,又因犯过失降为刑部员外郎。明成祖即位后,命他代理礼部事务。宋礼因敏捷干练被升为礼部侍郎。永乐二年(1404年),升为工部尚书。他曾请给山东的屯田发给耕牛和种子,又请将犯罪而无力负担工程的人迁到北京为民,都得到采纳。永乐七年(1409年),母亲去世,诏令他留下继续理事。永乐九年(1411年),明成祖命他开凿会通河。治河工程完工后,又入蜀采木材。永乐十六年(1418年),曾命他到江西治理刑狱案,不久回归四川,后被从四川召回。因他老病免以朝见,有事进奏令侍郎代理。永乐二十二年(1424年)七月,宋礼去世,终年六十四岁。万历元年(1573年),赠太子太保,谥号“康惠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