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卓峰(1864—1926),名宜登,字卓峰,以字行,广东南海人,生于1864年(清同治三年),原广东大元帅府建设部次长。李卓峰,十七岁弃学就商,随父到越南,创办棉花厂,后设穗城学校。孙中山到越南后,受其接待。以后防城、河口、镇南关诸役,均捐军费数万。后被两广总督下令通缉,被迫举家迁香港。辛亥革命后,募捐借军费五十余万予以援助。1917年孙中山督师北伐时,奉命购运军粮。1923年4月2日任大本营建设部工商局局长。1924年10月23日任广东大元帅府建设部次长,代理部务。1924年冬查办粤汉铁路,清除税弊。1926年筹备九江市政。是年6月4日遇害。